公告通知

公告通知

万年浦江——2026·中国画作品展征稿通知

来源:展览处 发布时间:2026/6/30 13:01:16

  为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弘扬浦江千年书画文脉,展现新时代书画艺术创作成果,推动全国书画艺术交流与发展,中国美术家协会、浙江省文学艺术界联合会共同举办“万年浦江——2026·中国画作品展”。现将征稿事宜通知如下:
  一、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中国美术家协会

  浙江省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承办单位:中国文联美术艺术中心

  浙江省美术家协会

  浙江省浦江县人民政府

  协办单位:浦江县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

  浦江县社会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浦江县社发文化旅游有限责任公司

  二、展览组委会

  名誉主任:范迪安

  主  任:屈 健、杨守卫、胡作滔

  副 主 任:王 平、刘 熙

  秘 书 长:李 伟

  委  员:(按姓氏笔画排序)

  王菲菲、王敏杰、毛 悦、方 渊、孙 宁、杜松儒、张旭钢、周康杰、贺绚绚、贾 珊

  办公室主任:孙 宁、周康杰、毛 悦  

  办公室副主任:黄兰蓉、张旭钢

  展览编辑:李 芳、陈 丰、项夏瑾 

  三、评选委员会、监评委员会

  展览由中国美术家协会在评委库中抽选专家若干名组成评选委员会,同时由监评委员会对评选过程进行监督。

  四、展览日期:2026年9月

  五、展览地点:浦江县

  六、展览规模:展出作品约200件(以实际评选结果为准);

  七、征集办法

  本次展览作品以在全国范围内公开征集和由各省(区、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美术家协会、相关艺委会推荐中国美协会员优秀作品送评相结合的形式进行征稿。

  八、参展要求

  (一)作品形式及内容:投稿作品的艺术形式为中国画,题材不限,内容要求弘扬主旋律、传递正能量,体现文化内涵与艺术价值。鼓励围绕浦江历史文化、万年上山以及自然风光、民俗风情、时代发展等主题创作。

  (二)作品尺寸:中国画作品画芯尺寸不超过240cm(高)×200cm(宽),禁止装框。

  (三)投稿要求:投稿作品应为作者原创作品,中国画作品画面章款齐全,严禁使用高仿、代笔、抄袭他人、复制、AI生成作品参展,否则造成任何法律纠纷或责任,由作者自负。违规作者及其行为将在中国美协官网进行公告,并取消其参展资格。中国美协现已启动评选识别排重系统,对历次展览参展作品进行排查,凡重复的作品一律取消参展资格。

  九、评选

  (一)初评

  1.所有投稿作者均须登录中国美术家协会线上征稿系统、(https://zg.caanet.org.cn)进行申报。投稿作者须实名注册账号,如实填写个人信息和作品信息。一人仅限投稿一件作品(含合作),多投者(重复投稿者)不予受理。

  2.申报起止时间为即日起至2026年8月10日24时。申报截止后,系统将自动关闭。

  3.提交作品图片要求为JPEG或PNG格式,文件大小为2MB-5MB。

  4.展览初评结果在中国美术家协会官网公布。咨询电话:010-59759379。
  (二)复评

  初评入围作者按要求邮寄原作参加复评(收件时间地点详见中国美术家协会官网初评结果公布页面),原作寄送须妥善包装并上保险,通过正规物流公司邮寄,防止邮寄中破损遗失。

  原作背面右下角请粘贴《中国美术家协会参展作品信息表》(相关表格可在中国美术家协会官网初评结果公布页面下载),内容包括:姓名(以身份证为准,要求身份信息真实,准确有效)、作品名(与画面相同)、尺寸(高×宽cm)、详细联系地址、邮编、联系电话、展览名称,并粘贴身份证复印件。

  复评落选作品由组委会负责退件,展览复评结果在中国美术家协会官网公布。

  十、相关事项

  (一)本次展览中非中国美术家协会会员作者的入选作品具有加入中国美术家协会申请会员的积分条件一次(1分)。

  (二)主办单位向参展作者颁发入选证书,每位参展作者获赠画册一本。

  (三)展览作品征集收藏遵循自愿原则。作品收藏费由收藏单位与拟收藏作品的作者协商确定。收藏单位向作者颁发收藏证书。

  (四)参展作品由主办单位编辑出版展览画册或图录。

  (五)参展作品在展览结束后退还作者(已确认为收藏作品的除外)。

  十一、主办单位对参展作品有展览、研究、摄影、录像、出版和宣传权。

  十二、凡投稿作者均视为确认并遵守本征稿通知的各项规定和《中国美术工作者职业道德公约实施细则》。凡存在违规投稿行为的,一经查实,将依据上述规定予以处理,包括但不限于取消参展资格、公示违规信息、限期禁展等。详细信息可登录中国美术家协会网站(www.caanet.org.cn)查看。

 

 

中国美术家协会

                               2026年6月